相关法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一十条:“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。实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保障 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,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,妨碍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,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。不论是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还是旁听的群众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纪律 ,名山区人民法院对旁听人员李某华罚款10000元;对旁听人员李某罚款1000元;对原告邓某某罚款4000元 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情节较轻的 ,听从法庭指挥 ,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。诽谤、
事情经过 :近日,侮辱 、另一旁听人员李某华与原告邓某某发生争吵,为十五日以下 。藐视法律和司法权威 ,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。对单位的罚款金额 ,李某华和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,殴打审判人员 ,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。”
第一百一十五条:“对个人的罚款金额,对于妨碍诉讼的行为 ,每一名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纪律 ,
处理结果:邓某某、
在法庭上,